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12.74KB ,
资源ID:120973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12097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焦化厂清扫车辆管理制度.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焦化厂清扫车辆管理制度.docx

1、焦化厂清扫车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强化“爱车、 守章、 安全、 节油”的八字方针, 加强清扫车辆管理办法,突出“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以提高车辆使用率和运行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二、驾驶人员基本信息(见附表 1)三、打卡时间上午 上班签到时间: 08:00下班签退时间: 12:00下午 上班签到时间: 13:30下午签退时间: 18:30三、管理办法:所有清扫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事假请假制度,否则按迟到、早退、旷工的相关规定处罚办法处理。所有清扫车辆统一由安环科管理和调度。本车驾驶员是本车的操作者、管理者、第一负责人。所有清扫车辆驾驶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接受管理

2、人员的派车,确保车辆能及时出车,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出车后未经用车人的允许车辆和司机不得离开。出车前司机要充分利用空余的时间,认真检查各车辆部件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严禁车辆带兵运行。各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禁违章行车。车辆用毕后停发在固定停车位置,并锁好方向盘、车门等,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允许随意停放或在外过夜。任何司机不准私自出车,擅自让他人乘坐,擅自做住造成事故其相关责任由司机独自承担。各司机要确保良好休息足够的睡眠饱满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行车时间内一律不得喝酒,严禁酒后驾驶,否则按车辆管理处罚办法执行。各司机要做好车辆的安全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保证

3、车辆干净整洁,保证车辆完好率和使用率。11、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车辆不得让非本车辆直属司机驾驶,否则造成事故其相关责任由本车辆直属司机承担。12、车辆每次加油必须告知安环科,由设材科统一安排加油,每次加油时必须对加油时间、所加油量、加油时的里程表数详细登记。13、车辆发生故障后必须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经经检查必须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修理。14、各车辆费用(包括加油费用、修理费用、配件维修费、行程公里数)每月月底前统一整理后到财务科报销。三、工资制度1、总工资=基本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2.、基本工资 元/月3、计件工资以行程 元/公里配置,并折算耗油量。4、绩效工资包括:按时经常保养车辆 100 元/月、按标准耗油 200 元/月。四、奖惩措施1、车辆随意停放或在外过夜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2、司机私自发车、用车没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3、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付 20%的事故责任,全年无事故的年底奖励 元。( )并根据情况车辆司机承担相应处罚。4、耗油超标,按照耗油超出部分的 50%金额在工资中扣除,低于正常耗油又不影响工作的,按低于部分的邮件 100%给于司机奖励。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