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事故。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储罐区。3. 责任者: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保管员、装卸工等。4. 内容:4.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4.1.1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为储罐区,必须严格按照各储罐设计要求,储罐对应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随意更改储罐的储存品种。4.1.2 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其储存数量不得超过储罐的最大储存量。4.1.3 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加强对储罐区的日常管理、检查,认真做好储罐区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
2、时进行整改。4.1.4 储罐区现场必须张贴所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周知牌,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最大存放量、灭火方法及其他应急储存措施等信息。4.1.5 储罐区域必须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物料标识等告知措施。4.1.6 对储罐区的消防消防设施、报警设施、防静电设施、自控设施、应急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有损坏及时进行维修。4.1.7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 取得危险化学品仓管员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4.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4.2.1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操作工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4.2.2 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装卸
3、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4.2.3 装卸前,必须严格核对物料名称、数量,防止物料错放及储存超量事故发生。4.2.4 装卸时,必须检查对应的链接管道、阀门、静电接地装置、接口等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如有异常或隐患应立即停止操作,待隐患解除后,经安全管理员确认,方可重新进行装卸操作。4.2.5 禁止使用铁质工具操作,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4.2.6 装卸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4.2.7 装卸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对所使用设施、工具按要求进行合理放置。4.3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4.3.1 危险化学品购销运输,必须由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4.3.2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储罐区,必须慢行,并安装阻火器或有其他阻火设施,否则不得进入储罐区。4.3.3 物料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时进入储罐区进行装卸操作。4.3.4 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储罐区内,必须服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仓管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进出罐区。4.4 防火、防爆管理4.4.1 储罐区为严禁烟火区域,不得在储罐区内用火、吸烟等,因检维修等原因需要在储罐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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