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气管网安全规定1、供氧单位应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积极组织氧气的稳定生产和安全输送,确保用氧单位对氧气的质量、压力等参数的要求。2、应加强氧气的使用管理,用氧单位应合理使用,专管专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压力氧气作为压缩空气使用。3、从事氧气管网操作,维护和检修的人员,必须了解氧气的性质,掌握管网流程,并经过管网安全技术和操作检修规程的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工作。4、管网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校定,发现缺损、失灵,立即上报监管,激动管理部门组织检修、更换。5、对管网进行较大作业时,必须事先作出作业方案(包括流程、方法、步骤、时间、范围、责任者、监护人和确认制导) ,经有
2、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6、各单位应对氧气管网上的阀门按系统编号,并实行流程指示图和操作牌制度,重要的阀门操作室应有人监护。7、直径大于 70 毫米的手动阀门,只有在阀门前后压差小到 0.3MPa 以内才允许操作,缩小压差方可能采用降压、充气或设置旁通阀等方法(放散阀除外).8、氧气阀门必须缓慢操作,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员要站在阀门的侧面,非调压阀门不允许作调压阀门使用。9、氧气管道动火时,应对有在阀门进行检查,并加盲板阀确认不漏,动火前用不含油干燥空气或氮气置换。取样化验合格后,并取得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动火。10、氧气管道的接地装置,每年雨季之前应检查一次,确保完好,接地电阻应符合标准,并严格禁止利
3、用管网设施搭设接地线。11、氧气管道在检测或长期停用后,再使用时应彻底吹扫。12、氧气管道冬季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烤。13、主要氧气管道每三年测壁厚一次,必要时,可作探伤检查和强度试验,钢管道经强度核不合格时或有出现事故的可能时,应予以更换。14、用户不得滥接管道,新建、新接管道应正规设计,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后,要经有关单位共同验收才能交付使用。15、各单位所辖氧气管网应建立完善档案,其内容包括:设计图纸、验收、投产资料,投产后检查、试车、试压等的记录和鉴定意见。16、氧气管道实行色标管理,外表定为浅蓝色,氧气管道每三年至五年刷漆一次。17、氧气管理划分,应以公司文件划分界限为准进行管理,确保管网使用安全。18、各单位在管网设施周围进行建筑、架线及其它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19、各有关单位应定期对所辖氧气管道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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