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现场检验制度一、准备有关液化气体充装站技术资料:1.1 原始技术资料1.1.1 设计单位资格、设计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1.1.2 制造单位资格、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监检证等。1.1.3 安装、验收有关文件和资料。1.2 使用技术资料1.2.1 运行记录、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1.2.2 修理、改造的有关文件和资料。1.2.3 历次检验有关资料。1.2.4 使用登记证等。二、现场准备工作2.1 蒸煮2.1.1 排尽罐内残余液体后,向罐内进水至罐高的 1/3 左右停止进水。2.1.2 通过排污管向罐内进水蒸汽,水沸腾后再蒸煮 6-8 小时,蒸煮
2、中、后期打开放空阀。2.1.3 蒸煮完毕,排尽罐内液体,打开人孔。2.2 安全防护和罐内清理2.2.1 对罐内进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人员方可进罐。2.2.2 拆除所有罐体与管道连接的第一个阀门。2.2.3 切断与罐体有关的电源。2.2.4 进罐清理或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2.2.5 罐内搭设脚手架,并清理罐内铁锈、残渣等。2.3 拆除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蒸煮前拆除) 、安全阀压力表送有关部门校验。三、进行内外部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检验:3.1查阅有关技术资料,了解储罐在制造、安装和使用中曾发现的缺陷。3.2将储罐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3.3将储罐内残留气体进行置换清洗处理,并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标准。3.4打开储罐全部人孔,拆除罐体内件,清除内壁污物。3.5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源。进入罐内检验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 12V或 24V 的低压防爆灯,罐外还必须有专人监护。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 36V 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3.6罐区应配备消防、安全和救护设施。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