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线解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与范围为加强管线解堵作业 HSE 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使用水泥车或专用设备或化学制剂对管线解堵作业的安全管理;不适用于油气井热洗、清蜡、解堵等作业。2 术语和定义解堵作业指使用水泥车或专用设备或利用化学药剂对管线因液体凝固或沉积物造成堵塞的疏通作业,分压力解堵和化学解堵。3 职责3.1 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对解堵作业 HSE 监督管理。3.2 二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3.3 二级单位 HSE 部门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3.4 三级单位负责组织现场施工。3.5 基层单位执行本单位解堵作业作业管理程序,并提
2、出现场措施的改进建议。4 管理内容4.1 基本要求4.1.1 管线解堵作业实行许可管理。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管线解堵作业应办理管线解堵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作业。4.1.2 现场作业人员需要经过培训,了解管线解堵、化学制剂等相关知识,掌握操作技能。4.1.3 解堵用相关设备(设施)应经过检验合格。4.1.4 严禁用火烧处理冻堵管线。4.2 危害识别4.2.1 生产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组织工程技术、安全、作业人员进行危害识别,编制解堵施工方案 ,制定相关程序和防控措施。4.2.2 化学解堵前,应对要解堵垢进行取样、化学药剂及反应生成物进行分析,如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等)或物质,在施工方案中应制订有毒介质外溢(泄漏)防范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4.2.3 采取分段方式进行解堵时,应制定防范机械伤害和环境污染的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4.3 作业许可4.3.1 普通管线解堵,由作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解堵施工方案 ,管线所属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批后实施。4.3.2 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管线解堵作业, 由作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依据解堵施工方案和危害识别结果、作业程序和防控措施,填写管线解堵安全许可证 ,管线所属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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