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处理安全生产守则一、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1、 热处理车间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牌,严禁烟火,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安全标识牌的完好。2、 对贮存易燃、易爆有机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必须区分隔离存放,不能混放,对存储容器的状态必须作严格标识,例如空瓶或满瓶等。3、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贮存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不受潮,不爆晒,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机械撞击。4、 应按各类物品的特性要求分别贮存,如氧气瓶不能与油脂类、乙炔放在一起,有机物渗剂不得与氧化剂放在一起等。5、 煤油、甲醇、回火油取用完,必须立即密封储存桶,防止挥发到空气中造成危险。6、 输送、贮氨的管道、阀门和仪表
2、都不能用含铜合金的材料,否则会导致严重腐蚀,使其迅速损坏造成泄露。氨在高压下贮存,压力释放后,体积膨胀很大,贮瓶和贮罐的贮存环境温度不得高于 50。7、 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倾倒、卧放,防止丙酮流出。瓶中的气体均不得用尽,瓶内残余压力不得小于 0.2-0.3MPa。8、 生产车间只作为供日常消耗物品的贮存场所,大批量的生产物料应贮存在各类库房内,严禁在车间存放大量的生产物料。9、 在安全隔离区不准有火源、可燃材料及与储罐无关的建筑设施,特别不准有地下孔、通风井等。二、 生产设备操作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要穿戴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即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带手套,不允许打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工
3、作场地周围应保持整洁。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电气、测量仪表、机械保护装置等是否准确、灵敏,传动部件运转是否正常,严禁设备带故障工作。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及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如高压设备(变压器、高频设备) 、带电部位等均应设置。每 3-5 月必须清理一次热处理生产车间的油污。A、 感应热处理(中频感应加热设备)1、高、中频设备周围应保持场地干燥,并铺设耐 25KV 的高压绝缘橡胶和设置防护栏。2、高、中频设备冷却用水的温度不得低于车间内空气露点的温度。3、 更换感应器、变压器变压比和补偿电容时,必须关断中频电源的主回路电源开关。4、 设备上电器部位发现漏水必须及时停止设备进行处理,防止造成
4、电击伤。5、 对裸露在机壳外的淬火变压器应加以屏蔽。作业部位高频辐射的电场强度不超过 20V/m,磁场强度不超过 5A/m。6、 严格按设备的启动顺序启动高频和中频设备。当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淬火操作。7、 对中频电源参数调整完成后以及正式生产时,中频电源柜的门必须全部关上。8、 高、中频感应加热用的感应器不得在空载时送电。9、工件在淬火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急停按钮,切断高、中频电源。10、 严格按照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B、 井式渗碳炉1、 经常检查电炉设备的接地和电缆绝缘。确保所有和带电部分绝缘的金属壳体、仪表托架、配电柜、电缆连接起壳体、金属外壳、导电电缆和金属保护管等都必须接地。2、 气体碳氮共渗时,从排气口排出的废气中含有有毒物质如一氧化碳等,必须点燃通过燃烧分解后排放。3、 渗碳炉要有良好的密封性。井式炉炉压应不低于 200Pa。4、 井式渗碳炉的装炉量不得超过设备的最大装炉量。必须按照工艺要求控制每炉装炉量,避免由于装炉量过大,造成工件出炉进入开放式油槽淬火时,淬火油蒸气燃烧过旺而引发安全事故。5、热处理炉的所有管道、阀门和接头都不允许漏气,并应经常检查。6、 工件出炉过程中必须切断加热电源和搅拌风扇电源,当风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7、炉温低于 760时,不得向炉内通入可控气氛,例如煤油和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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