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氢站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氢站进出登记制度、通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补氢制度及防火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典型消防规程”,搞好本岗位安全文明生产。2、任何人员进入氢站必须有正当的工作理由并进行登记备案。3、工作人员在进入氢站前,必须检查来人的服装、鞋以及工器具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规定,并必须要求其交出随身所带火种(如火柴、火机等) 。4、氢站大门除出入时开启外,其它时间必须关闭并上锁。5、值班员应至少每天前夜班检查一次氢棚内氢气含量,并确认不大于,否则应加强通风并向主管汇报。6、制氢站外明显位置挂“制氢重地,闲人免进”,“防火重地,严禁烟火“标志牌。7、
2、氢站内严禁烟火,十米之内严禁明火作业和能产生明火的工作。8、氢站如需明火作业,必须填写明火工作票,并经安监、保卫、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尽可能不在氢站及氢站设备周围动火。9、氢站明火工作由值班人员做好安全措施,确认系统及大气中氢的含量小于 3%。10、储氢设备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部分隔断加装严密堵板,并置换合格。必须做到:1)、有安全措施2)、有彻底隔断措施;3)、可燃气体排净,并置换合格;4)、有防火、防爆措施。11、氢站要使用防火、防爆型电气设备(包括手电) 。12、氢站院内禁止堆放杂物,及时铲除杂草和清除可燃物。13、氢站必须有充足灭火器、砂箱、锹、石棉布的防火工具和消防器材,运行设备禁止使用铁制工具操作。应用铜质工具,否则铁质工具应涂抹黄油后使用。14、发生火警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并向上级领导汇报。15、开关系统各阀门时要缓慢。16、设备启前及运行后消缺都应用氮气置换合格(含氮量大于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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