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站安全值班制度为加强制氧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加强节假日及夜间的安全运行工作,满足窑炉用氧的生产需求,特制定本规定:1、制氧站员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或值班人员汇报。2、车间管理人员除按正常的安全职责执行外,还要执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假日期间的值班按公司的管理规定执行;夜间值班按车间夜间值班管理制度执行。3、值班人员必须要深入现场,掌握生产、设备运行状况,汇总安全生产信息,处理安全生产问题。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当班期间的安全检查记录。5、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要督促岗位人员认真做好精馏工况的调整、设备的点检、巡检工作,排查安全隐患。6、在当班期间有设备检修时,要做好安全工作方案,危险源辨识与控制之后才能开工。7、车间夜间值班员的管理。车间值班员由工段长以上人员轮流担任,值班期间行使车间主任职责,负责车间夜间安全生产的协调工作。8、车间值班员必须根据公司规定,按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到,不报到者一经查出罚款 20 元,未来值班的罚款 100 元。9、每晚车间值班员必须监督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查岗不得少于1 次,全面查岗时车间值班员必须在各岗位日常控制点记录的“负责人”栏签字,查岗每少一处罚款 5 元(以签字为准)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查岗必须第二天 8:30 以前向车间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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