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热站交接班制度为切实保证换热器的安全经济运行,加强换热站的运行管理和有关规定的落实,制定如下规定。一 交班职责1 交班前交班人员应提前 30 分钟对分管设备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使设备状况良好,在正常要求范围内方可进行交班,并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记录。2 交班前,应清灰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清洁,并清点工具。3 交班时,应交检运行记录及值班日志并详细向接班人介绍换热器运行情况,移交公用工具。4 交班时、若发现接班人员有酒后和带病上岗情况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回报,由负责人根据情况安排接班。5 若接班人未按时间,交班人应对报上值班人员解决,不得擅自离岗。6 交班时发生故障或当班事故未能处理完毕交班人员不能离岗,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恢复正常或取得接班人同意后方可离去。二 接班职责1 接班人员应提前 15 分钟到达工作场地,做好接班准备,因故不能按时接班,应事先向带班长报告。2 接班人员班前 4 小时内不得饮酒,因酒后或有影响工作的疾病时,不准接班。3 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换热器运转情况,并再交班人员陪同下对换热器及附属设备,仪表和各项记录,公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双方检查无误后,应在交班日志上签字,表示交接班结束。4 交班时发生故障或上班事故尚未处理完毕时, 应主动协助配合进行处理。5 若交班人员未能执行交班规定要求, 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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