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副职持证上岗制度1.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油站设置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是本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主管负责人,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考核后,持证上岗。2.对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每年要进行复训工作,学习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等。3.主管副职应协助法人代表或站长组织制定、 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5.应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6.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7.负责安全培训、 教育和考核工作, 各个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8.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9.按规定负责返回“安全生产保障金”的使用管理。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加油站和个人。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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