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燃加油船加油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对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安全操作及审批进行要求,确保加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燃加油船对厂修船舶的加油操作。3 内容和要求3.1 厂修船舶在厂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加载燃油,确需加载燃油,该轮热工作业需停止,相邻船舶视实际情况而定。3.2 厂修船舶确需在厂内加油时,经生产部经理同意后,由单船总管负责与船方进行沟通,明确加油的油种、加载的舱室、加油过程中所经过的管路及舱室,并初步确定加油的计划时间范围。3.3 中燃需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生产部调度室进行申请,填写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中的相关申请栏目、发传真到生产部调度室,在征得生产部经理同意后,
2、由生产部调度与单船总管沟通,明确加油船只、确定加油时间。3.4 单船总管在单船 VSCC 会议上通报加油安排,并布置加油期间的安全措施,并填写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中的相关栏目交生产部调度。3.5 生产部调度接到审批单后,及时与中燃公司联系,最终确定加油船抵港及靠泊时间,并在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相应位置填写审批事项后交单船总管。单船总管经检查无异议后,将审批表交单船安全主管审批。3.6 安全主管在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上进行最终确认后,由单船总管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向加油船所属公司通知可以进港靠泊加油。3.7 加油船进入甘井子航道 2#浮时需通过高频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调度室
3、接到汇报后需立即向单船总管通报,由总管安排工程主管组织本车间的施工人员,按照既定的安全措施组织单船相应区域或全船停止火工作业,安全主管经现场检查确认后由单船总管通知调度室可以靠泊加油。加油完毕加油船离开后,火工作业方可恢复。3.8 在安排加油船靠泊加油时,要充分考虑气象、海况及厂内港作等客观因素, 紧急情况下, 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加油作业和其他一切相关作业。3.9 生产部负责与中燃公司签订并保存相关安全管理协议,协议需附本安全管理规定。3.10 安监部安全主管负责保存单船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至船舶离厂后三个月,生产部调度负责定期向中燃提供空白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 。3.11 本规定由安监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原加油、驳油审批表不需重复填写,从 2005 年 12 月 10 日开始实施。3.3.4 附件: 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