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 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 ,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1.3 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2、职责2.1 总经理2.1.1 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2.1.2 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2.1.3 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
2、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2.1.4 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2.1.5 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2.1.6 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2.1.7 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2.2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2.2.1 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
3、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2.2.2 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2.3 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 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2.2.4 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2.2.5 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2.3 其他相关职责2.3.1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
4、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2.3.2 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2.3.3 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 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2.3.4 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3.1 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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