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氨站安全管理规定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及体检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液氨罐区的工艺管线介质及流向,具备应有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 卸车时严格执行 液氨卸车安全管理规定 。3、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4、按时对氨站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漏点及薄弱环节要重点盯防,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值长。5、操作人员工作前,首先检查应急救援、消防器材,报警器等是否完好灵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发电部。6、操作人员时刻注意液氨储罐的温度及压力,当储罐温度超过 35时开启储罐顶部喷淋水及时降温;当压力超过 0.1MPa 时及时降温处理或开启系统阀门。7、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卸车操作,控制液氨储罐存量不得超过总容积的 70%。8、对于运输资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的运输车辆有权拒绝卸车,夏季中午高温时不得安排车辆卸车。9、发电部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按时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10、脱硝氨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发电部部长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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