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220.20R 08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XXXXXXXXX冶金行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37/ XXXXXXXXXI目次目次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 管理职责35 职业病隐患排查基本要求46 职业病隐患的评审和评估57 职业病隐患治理58 职业病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5附录A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附录B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附录C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附录D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DB37/ XXXXXXXXXII前言本指南按照
2、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指南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指南负责起草单位: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高翔 高岩军 刘玉芳 殷建国 王红国 陈明 邵传收 宋强 高景辉 王科 姜涛崔小满 胡冠鹏 朱本东 王大洋 张骄莉 岳修强DB37/ XXXXXXXXXIII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1范围本指南规定了职业病隐患的排查方法、隐患的分级和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的原则要求,以实现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的排查工作, 对确定的职业病隐患进行治理,减少职业病的发病风险,改善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本指南适用于
3、冶金企业(黑色金属冶炼),主要包括炼铁系统、炼钢系统、焦化系统、轧钢系统、检修系统、厂内运输系统、公辅系统、检试验系统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其他冶炼行业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细则3术语和定义3.1综合性检查用人单位各级管理部门以保护职工健康为目的, 对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进行的综合性检查。3.2专项检查用人单位各级管理部门或生产单位专业科室针对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的某个专业进行的检
4、查,例如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应急报警设备的检查等。3.3日常检查用人单位车间、班组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进行的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3.4职业病隐患分级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细则规定的基础管理类和现场管理类隐患,以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治理的难度为判定标准,对职业病隐患进行分级,可分为职业病一般隐患和职业病重大隐患。3.5隐患信息指包括职业病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企业对事故隐患信息应建档管理。4管理职责DB37/ XXXXXXXXXIV4.1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
5、体,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4.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掌握中度以上职业病危害风险分布情况、 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4.3单位主要负责人保证职业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4.4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
6、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5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报相关部门组织治理。4.6各单位接到有可能发生职业病事故信息时,应发出预警通知,并逐级上报。发生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可能危及从业人员健康和生命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措施。4.7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级职业卫生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职业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职业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职业卫生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8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本专业(单位)系统内职业卫生检查及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职业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4.9岗位人员应掌握本岗位涉及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布及管控措施,及时排查上报存在的隐患。5职业病隐患排查基本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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