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行政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2、落实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建立本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与本厂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4、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具和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5、落实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6、落实本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7、落实本厂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组织岗前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8、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落实本厂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9、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对本厂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10、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11、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修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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