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体槽车充装规定1、过空车磅前把车内压力泄到 0.10MPa 以下,由分析工(司磅员)负责检查,充装之前由生产操作工复查。2、车辆进入衢州杭氧厂区范围内,车速应控制在 5km/h 之内,严禁超速行驶。厂区内严禁烟火。必须配备阻火器,静电橡胶拖地带必须拖地。3、车辆充装前必须将车辆近期使用情况(装过何种介质的液体)告知充装人员。4、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服从现场操作人员的安排,从而实现安全、合理、快捷、有序的装车。5、车辆进入充装区后,驾驶员将车辆停在指定位子并将车辆熄火,将车钥匙交到现场操作工处,待充装完成后凭钥匙牌到现场操作工处领回车钥匙。6、液氧充装时在连接输液管时必须用木质或铜质榔头作为紧固
2、块状接头工具。严禁用铁质铁锤。充装车辆必须保证输液管、密封垫无泄漏,连接牢固。7、液体充装时,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充装现场严禁穿拖鞋。8、驾驶员、押运员、现场操作工要时刻注意车内压力情况防止车内压力突然升高。9、在充装过程中驾驶员应打开测满阀,但绝对禁止擅自打开泄压阀、排压,除特殊情况除外(车内压力在充装过程中升到 0.4MPa 左右的时候可以打开泄压阀泄压,但必须在操作工现场监护之下操作)10、车辆灌液结束后,必须由现场操作工确认才能拆卸输液管,输液管拆卸完成后。驾驶员方可启动车辆。11、所有车辆及人员有上述违规行为,衢州杭氧有权拒绝装车并对相关人员处以 2001000 元的罚款。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