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不受伤害的同时也保障公司的财产,特此制定本管理制度。2、入化学品时应先到公安部门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及公路运行通行证,做到凭证购买、购入的物品应有安全标签。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毒物、腐蚀品的储存、领用和使用及外理的要求。所使用的盐酸、硫酸、硝酸等以及废水、废酸处理均应执行本制度。4、上述物品管理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的特殊性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5、库房根据性质
2、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器具,防毒、防腐、防火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在没有应急照明电源的情况下、不准夜间工作。6、库房内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物品储藏室。7、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及相关的安全规程、危及人身和财产的均有权立即制止其工作。8、上述物品应执行集中统一保管,需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使用完后立即交回仓库,严禁擅自将上述物品外借。储 存1、制定化学品入库验收制度,严格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有无完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做到无产地、无铭牌、无检验合格证的化学品不得入库。2、易燃、易爆物品。在领料时,任何人员不得将烟火带入。3、严格控制化学品的发放手
3、续,认真核实发放化学品的名称、用途和签名。做到无登记或缺少手续的不发放。4、应经常对化学品和容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5、对化学品分类放置,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室,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室。危险化学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室时,应保持一定距离。6、剧毒、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管理。7、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8、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9、库房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
4、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10、保持包装上完整的安全标签,挂、贴明显的标志。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在露天下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12、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露,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使 用1、使用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挂、贴作业场所标签,确保员工辨别安全标签。3、购入的进口化学品应有中文国标和英文标签。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5、对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
5、如盐酸、硫酸、硝酸、碱等物品都应穿橡胶水鞋和带耐酸、耐碱的橡胶手套。6、高锰酸钾的使用要实施无碰撞和隔热措施,以防后患。7、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也应张贴安全标签。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安全标签。9、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10、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11、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和隔离、密封等。12、公司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设有急救措施,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13、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签、标牌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10、公司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
6、关安全的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使用化学品的场所进行检查。11、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仓库和使用场所饮食。12、存放物品的区域内和使用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13、镀锌车间根据使用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强碱)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14、装卸运输人员,应按其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处 理1、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做他用。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统一收回管理。3、由镀锌车间负责人通知仓储部,仓储部负责联系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回收处理。质量部的废弃试剂交由仓储部一并进行处理。4、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任何个人都不得将有毒、有害废水任意排放。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视情况轻重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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