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营人员服务规范第一条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平稳供气,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第二条 上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表。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必须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且所有请假都要到综合办写请假条备案。 (注: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为体现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周六、周日可着便装) 。第四条 上班时间不准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岗、脱岗、无故缺岗。特殊情况需要离岗的,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第五条 上班期间要做到举止文明,坐立端正,待人热情,讲究礼貌,谈吐文雅
2、。第六条 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整洁。第七条 接电话必须用礼貌用语。通话用语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保证通讯畅通,接到投诉报修电话,要及时填写记录。第八条 保持办公场所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得无故串岗闲谈。第九条 讲究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第十条 上班期间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网站、聊天、玩游戏等。下班后离开办公场所前要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办公场所安全。第十一条 禁止人员在岗期间在办公场所内吸烟、酗酒,晚上不得私自外出,如因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后果自行承担。第十二条 夜间值班中如遇到非紧急状况,又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在次日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应不定期对各安全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对不按要求值班的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第十四条 对用户反映的信息必须记录详细,填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准随意涂抹。第十五条 坚持勤俭办事,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电,不得损坏任何办公设施。第十六条 严守公司机密。第十七条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 2 次者,做待岗处理(注:一次警告,二次根据公司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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