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 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作牌。第二条 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三条 检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物搭挂,胶管是否超长及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和监督其整改完善。第四条 检查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和使用要求的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第五条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和气表运行是否正常。第六条 对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第七条 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当次未能入户检查的用户要详细说明原因。第八条 凡是进行年检和日常维修结束后, 应随时填写“用户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及检查记录。第九条 妥善保管各种检查记录,以备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查验。第十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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