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一、居民收入情况2021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5128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比2019年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 均为同比名义增速)14.3%, 两年平均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 5.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7412 元,增长 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931 元,增长 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9.7%。 (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地址:http:/ 丧葬补助金:6 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 4
2、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2 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741220=948240 元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3、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工亡的认定: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4、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1、故意犯罪的;2、醉
5、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 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相关规定中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6、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 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 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 ,认定为工伤。(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 号)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最高院答复中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一)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 6 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 条、第 61 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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