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题库(填空题)法律法规 38 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3、全国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4、任何单位和个人除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以外,还有(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5、 消防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站) 、 (消防供水) 、 (消防通信) 、 (消防车通道) 、 (消防装
2、备)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7、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8、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9、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申请消防安全检查。10、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1、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12、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1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3、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应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 ,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14、 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 ,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15、 消防法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
4、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17、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18、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19、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0、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 ,接受(事故调查) ,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2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
5、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2、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2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应做到(公正) 、 (严格) 、 (文明) 、(高效) 。24、 消防法规定,建设单位存在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行为,责令(改正)或(停止施工) ,处一万元以十万元以下罚款。25、 消防法规定,个人存在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6、
6、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 ,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7、 消防法规定,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应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处罚。28、 消防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应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的规定从重处罚。29、 消防法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30、 消防法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31、 消防法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32、 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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