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7.97KB ,
资源ID:12488     下载积分:1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1248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docx)为本站会员(人民至上)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docx

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 年 5 月 1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过 1996 年 5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7 号公布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通过 2001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5 号公布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7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 过 2007年10月2

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公布 自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 2012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 64 号公布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 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 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3、,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 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 正义。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 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 监督、指导。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

4、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 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 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 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 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 职业的证明。 受理

5、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 并将审查意见 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 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 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 专业工作满十五年, 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

6、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 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 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 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 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任职期间不得从 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 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 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 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 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