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的管理规定一、目的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生产安全,为节约能源并保证生产的平稳运行,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蒸汽,电气、循环水、冷冻盐水 净化空气和非净化空气三、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 号四、职责动力车间负责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净化空气和非净化空气的供应并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公用工程的使用协调;五、工作要求1、电气管理公司电工负责配电室的日产巡检、维护、保养等;2、蒸汽管理各车间负责内部蒸汽管道的检查及维护,并在满足生产的条件下节约使用;3、循环水3.1 动力车间负责公司循环水凉水塔及循环水泵的检查、维护保养;3.2 各车间负责所使用的循环水管道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并在满足生产的条件下节约使用;3.3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动力车间与生产车间之间的协调工作;4、除盐水4.1 动力车间负责公司制冷机及盐水循环泵的检查、维护保养;4.2 各车间负责所使用的除盐水管道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并在满足生产的条件下节约使用;4.3 动力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需求,4.4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动力车间与生产车间之间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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