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氨区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氨区门禁管理制度 ,对不服从氨区值班员管理的人员有权拒绝入内或是劝其离开。2、氨区区域门口贴有明显的危险品提示标志和相关注意事项。氨区内禁止无阻火器的车辆进入。3、进入氨区检修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对工作区域氨气含量进行测定,氨含量必须小于 20ppm。4、氨区防爆区域内所有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设计,操作工具必须使用铜制工具或涂抹黄油的钢制工具。5、进入氨区巡视时应佩戴酸式口罩、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并随身携带防毒面具和便携式氨检漏仪。6、进入氨区进行正常操作应正确佩戴佩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并随身携带便携式检漏
2、仪,有专人监护。7、进入氨区进行卸氨操作时应佩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酸碱橡胶手套,穿防酸碱橡胶雨靴、防静电工作服并有专人监护。且站在上风口。8、进入氨区进行事故处理时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穿防化服并有专人监护。且站在上风口。9、应避免氨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等接触。10、使用的储罐最高液位夏天时不得超过罐容积的 70%,冬天时不得超过罐容积的 75%,罐内压力应低于 1.4MPa,温度在 40以下。11、氨区内配置安全防护用品,由氨区值班员负责其有效性和完整性,防护用品包括: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吸氧器、淋浴器、防化服、防酸碱橡胶手套、防酸碱橡胶雨靴、防酸碱口罩、防护眼镜,2%稀硼酸溶液。12、液氨罐区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氨区院内及卸氨区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13、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制定液氨泄漏及着火爆炸等相关事故预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14、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报警时,值班员应及时穿戴好防护用具,及时启动喷淋装置, 向上级领导汇报, 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入现场查明原因,严禁一人单独进入发出超标报警区域。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隔绝处理,并向车间领导汇报,联系检修处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保证有效、完好,任何人员禁止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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