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企业车间主任(书记)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车间主任为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书记、副主任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监督本车间安全生产“三同时”实施情况。(3)建立、健全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本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主持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4)组织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5)加强对本车间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和监控,配备抢险器材和工器具并确保完整好用,定期组织演练。(6)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或上报,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处
2、于良好状态。车间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人员。(7)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8)及时上报本车间各类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9)执行临时任务和中、小修检修任务时,必须制定检维修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10)负责组织关健装置、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指导并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岗位人员的日常安全检查进行检查、监督。(12)负责组织编制车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预案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并及时组织评审、修订和完善;(13)负责区域内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联锁、个体防护等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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