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主管安全职责1、生产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2、拟定、修订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4、拟订本部门安全教育内容,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本部门安全教育台帐。5、组织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6、组织本部门定期每月 1-2 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落实隐患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HSE 部。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9、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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