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腐保温(保冷)安全制度1、目的设备设施腐蚀将会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导致物料、水、汽等泄漏;建筑物、构筑物损坏;高温设备、管道表面,可能烫伤作业人员,热辐射场所危害员工身体健康。为防止设备设施腐蚀、高温损坏设备设施,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单位及设备、管道防腐保温的设计、安装、维修工作。3、职责3.1 设备科负责设备、管道防腐保温的管理工作。3.2 各生产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设备、管道防腐层、保温层。3.3 总工办负责防腐保温的施工安全。3.3 工艺防腐由总工办技术人员负责。4、防腐蚀基本规定4.1 易受到腐蚀的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均应进行防腐处理。4.2 总工办根据设备
2、、管道、建筑物、构筑物所处的环境、介质等因素确定防腐保温方案,选择防腐保温材料,所选材料应满足规定。4.3 对已腐蚀的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应经设备科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可进行表面处理。4.4 用于油罐等非导电介质内防腐的涂料必须按安全规定选用导静电涂料,并进行电阻率测试。4.5 铝皮、镀锌铁皮本身有耐腐蚀性,不应再涂刷防腐层。4.6 设备管道表而涂料颜色和标志应符合安全色规定。5、保温基本规定5.1 生产中的设备管道需进行保温(保冷)的包括:(1)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及其附件表而温度超过 50时;(2)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及其附件表面散热损失超过规定;(3)保温层外表而局部温度
3、超过设计温度 30以上,保温层破损出现漏雨、漏水时;(4)防止设备、管道内介质冻结、凝结时;(5)设计中规定需要保冷的部位以原有的保冷层出现结霜或损坏时。5.2 不需要保温(保冷)的设备管道(1)设计中要求散热和必须裸露的;(2)要求及时发现泄漏的法兰;(3)生产中需要经常检测,防止发生损坏的部位;(4)工艺中放汽、排空、排烟有不需要保温的部位;(5)各种不需要保温的热工艺表系统;(6)施工中的临时设施。6、防腐保温施工安全6.1 防腐保温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6.2 防腐保温单位应履行进厂安全教育,办理生产区域检修作业票证,确定现场监护人。6.3 防腐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防腐保温方案,制定
4、登高、防中毒、防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如:罐内或窄小空间施工应安装临时通风设施,施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6.4 施工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6.5 施工前应进行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施工作业对设备管道无影响;如果设备停车防腐应与电源、水源、气源切断。6.6 设备科或主管部门应跟踪防腐保温施工过程,查处违章施工者。6.7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质量。6.8 施工前,主管部门应要求施工方与安全环保部签订安全协议。7、各生产单位应巡回检查设备设施防腐保温层是否完好进行监测,发现设备、管道、建(构) 筑物防腐保温层破坏,应向设备科设备管理员报告,制定防腐保温计划,统一组织修复。8、设备科应建立健全公司防腐保温工作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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