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分管生产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负责审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参与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置(3)每年至少参与指挥 1 次企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5)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3.履行职责,制止违规(6)负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杜绝超负荷生产行为。(7)监督落实“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管理措施。(8)参与制定企业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企业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4.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9)组织或参与安全大检查工作。(10)督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大型设备检查维修台账。5.落实事故隐患整改(11)落实企业隐患整改工作。(1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6.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3)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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