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成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检修规程9.1.1 维护9.1.1.1 机组厂房内的全部设备、管道、地面等均应清洁、整齐,地沟上必须铺设盖板。危险地段应设防护栏并做出醒目的标志,现场照明充足、安全,消防器材完好齐备。9.1.1.2 关键阀门、联锁上应设置预防误操作装置或标志,阀门应标示开关方向。9.1.1.3 机组运行中,进行机械、仪表、电气作业时应填写工作票,拟定安全措施,经操作人员检查并在他们的配合下进行。9.1.1.4 严禁在带压条件下更换阀门或进行其它有碍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工作。9.1.1.5 添加润滑油时,必须遵守三级过滤原则,使用油品的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9.1.1.6 进行设
2、备维护工作时,必须注意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9.1.2 检修1 机组交付检修前,应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检修。2 汽轮机停机后,应连续油循环直至汽缸温度低于 120,回油温度低于35,主蒸汽的进、排汽全部切断,疏、排水阀全部及时打开并排尽积水和余压后才能进行检修。3 严禁带压松螺栓和更换阀门填料。4 机组各缸体的扣盖工作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不得使任何工具、杂物落入或遗留在缸体及轴承箱中,扣盖前要由有关的主管技术人员与检修负责人一起认定,确认无误后方可扣盖。5 在连接油管路、回装轴承及调整有关比肩时,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保无杂物存在或堵塞。6 使用微抬轴工具时,禁止在转子前
3、后两端同时进行;汽缸扣盖后禁止使用吊车起吊转子轴。7 当盘动转子时,禁止用塞尺测量汽封和轴承间隙。盘动转子时,工作人员应站在转子旋转的相反方向,禁止带手套直接盘动转子。8 现场使用煤油、汽油清洗零部件时,应注意防火,需要动火时,按有关的安全规定办理动火证。9 施工照明必须用合格的 36V 以下电源及器材。10 在现场 2 米以上的高空施工时,应遵照“登高作业安全规定”执行。在可能坠落、击伤的地方,应有明显标记和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11 拆卸某些零部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工机具,实行文明检修,不许野蛮作业。12 零件拆卸前按其相互部位及相关尺寸做好记录和标记, 回装时原位置恢复。如用钢字打印记号,不
4、许在配合面、结合面及密封面上进行。13 清洗零件应使用中性的煤油或汽油进行,精密零部件装复前应使用没有毛边纤维的白布擦拭干净,再涂上干净的透平油或铅粉,禁止戴手套装配精密零部件。14 拆下的零部件分别摆放整齐,不能混淆,精密零部件应有专用存放和保管箱。凡不再进一步拆卸的部件,应将孔封好,妥善保管,汽缸流水孔、调速部件的油孔、汽轮机的进汽法兰、喷嘴、油管法兰孔、轴承座油孔等应立即加封,防止意外杂物落入。15 严禁用锉刀、粗砂布修理和打磨调速系统有关部件及轴颈、止推盘等部件。避免因将工具、钢索及其它物件放置在汽缸水平结合面上而造成意外损伤。16 精密工具、测量仪器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检查,计
5、量部门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7 发现零部件丢失、损坏或组装完毕后有剩余,必须报告主管技术负责人,并进行重新拆装核对,保证组装无误。18 检修时必须按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做到严格检查、测定和详细记录,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并有检修人、检修负责人和质量验收人签字。19 机组起重用吊车必须有专人维护,具有完善的定期维护和负荷试验记录。检修前进行认真检查,起重司机应持有有效的司机证。起吊设备使用起吊机具、绳索和夹具应按规定定期做超负荷试验。绳卡及接头的强度不得低于规定值。20 设备起吊用卡环应定期试验合格,卡环与设备上吊耳孔必须匹配,起吊时卡环必须拧紧,卡环销的肩部抵紧。21 起吊汽缸、隔板、转子等部
6、件必须了解设备重量和起吊的位置,索具直径的选择应不小于 10 倍的安全系数,索具与设备棱角、加工面接触处应用垫木或软材料垫好。22 汽缸、转子起吊和就位前必须调整呈水平状态。转子的吊挂位置应在前、后汽封的 U 型槽内,由熟练的起重工和吊车司机配合作业,不得与隔板、喷嘴接触或相撞;汽缸的翻转必须要有足够大的场地用单钩或双钩进行。操作要平稳、缓慢,避免急剧的摆动、振荡和冲击。9.1.3 试车9.1.3.1 汽轮机启动前应充分进行暖管和疏水,防止蒸汽管道产生较大热应力和蒸汽冷凝液进入汽缸造成水击;暖管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升温、升压的速度;主汽阀后疏水阀、汽缸疏水阀等全部打开。9.1.3.2 汽轮机低速暖机过程中,排汽缸温度不得大于规定值;正常运行时汽缸温度不得大于规定值,升速过程要严格遵照规定的升速曲线进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降速,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后方可再次升速。9.1.3.3 升速过程中,要快速通过临界转速区不可停留。9.1.3.4 超速脱扣试验在相同工况下至少进行两次;实际脱扣转速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脱扣试验后,只有当汽轮机转速下降到调速器最低工作转速以下时才能重新挂闸。9.1.3.5 汽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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