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管理检查维护制度1.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主管部门为物资设备部,安质部门负责监管。2.物资设备部负责设施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 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3.各类安全装置的检测和鉴定由物资设备部负责。4.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5.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6.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7.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生产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消防器材和报警器等) ,必须专人每日定时岗前巡查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8.各种安全装置规定责任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经常检查、 维护、 保养、并落实到人和做好记录。9.各类安全装置的责任部门要按照有关规程, 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的情况载入档案,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10.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11.因工作需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需要拆除的,必须由主管部门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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