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修正)讲解了中国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该法旨在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主要内容包括:船舶检验和登记要求,如船舶必须持有有效的技术证书、国籍证书或登记证书;船舶、设施上的人员配备标准,如必须配备合格的船员并持有相应的职务证书;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规定,如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外国籍非军用船舶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内水和港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需接受检查;安全保障措施,如在沿海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需报经主管机关核准,禁航区的划定需经国务院或主管机关批准,禁止损坏助航标志和导航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修正)适用于在中国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及其相关人员,包括船舶、设施的所有人和经营人。该法不仅适用于国内船舶,也适用于进入中国沿海水域的外国籍船舶。相关行业包括航运公司、港口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部门等,涉及的人员包括船长、船员、港口管理人员、引航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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