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缩机组及小机泵安全技术规程压缩机组及小机泵安全技术规程.1 对运行人员的要求.1.1 运行人员必须熟悉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各项规程,掌握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1.2 运行人员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有充分的了解,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调整、勤听音,搞好机组运行与维护。.1.3 运行人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 正确执行各项规程和各项技术指标。.1.4 运行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设备,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其他人员在设备上进行工作。.1.5 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交接班,安全缺陷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2 汽轮机.2.1 汽轮机入口蒸汽参数必须控制在额定的压力、温度范围
2、内,如无其它规定,可参照下列:a.高压蒸汽: 正常运行时, 压力允许在规定汽压2 表压的范围内变化,温度允许在规定汽温5的范围内变化;b.中压蒸汽:正常运行时,压力允许在规定汽压0.5 表压范围内变化,温度允许在规定汽温5的范围内变化。.2.2 在任何情况下,汽轮机入口蒸汽参数(高压蒸汽、中压蒸汽)不允许超出制造厂家规定的极限值,如无其它规定,可参照下列:a.压力:高压蒸汽比规定汽压超出25 表压;中压蒸汽比规定汽压超出0.55 表压;b.温度:高、中压蒸汽比规定汽温超出-20+10;规定上限温度连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 20 小时,上限温度超出+15时应故障停机
3、,以防金属强度降低,引起金属蠕变。.2.3 对中、低压汽轮机监视级压力规定:在相同流量下压力增长值达到 15(反动式级 20)时,必须对通流部分进行除垢清洗,若再勉强运行,必将威胁到机组安全。.2.4 凝汽器的真空值,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真空降低、汽轮机排汽压力升高到 0.15 绝对大气压时,应减负荷;排汽压力升高到 0.3 绝对大气压时,必须故障停机。.2.5 凝汽器真空逐渐下降时,应检查以下各项,发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a.冷却水入口和出口的温度、压力;b.轴封蒸汽压力、轴封汽抽出器蒸汽压力、真空和疏水情况;c.主抽汽器蒸汽压力;d.排汽安全阀水封溢流情况;e.凝汽器的液位;f. 疏水
4、闪蒸槽及回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g.凝汽系统的管道、法兰、阀门及填料有无漏处;根据需要可用水银真空表和排汽温度进行检查。.2.6 汽轮机排汽温度公式:可根据汽轮机排汽温度公式中的终端温度差来判定凝汽器工作情况好坏。tn = t1B +?tB +ttn-汽轮机排汽温度;t1B-循环水进口温度;?tB循环水进出口温差;t-终端温度差。.2.7 防止凝汽器真空度不良的措施:a.防止凝汽器的内管污脏;b.杜绝凝汽器侧空间聚积空气现象;c.避免循环水温度过高和水量不足。.2.8 汽轮机调速系统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当汽温、汽压、真空值正常和主汽阀完全开启时,调速系统能维持汽轮机空载运行;b.汽轮机突然
5、甩去负荷,调速系统能控制汽轮机转速在危急保安器跳闸转速以下;c.调速系统的迟缓率不应超过规定范围;d.当危急保安器动作后,应保证主汽阀、调速器阀和抽汽止逆阀迅速严密关闭。.2.9 汽轮机单体试车和超速试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a.新安装的机组或设备大修后;b.超速保护装置经过拆卸或调试后;c.停机后一个月以上再起动;d.累计运行时间超过 8000 小时;e.运行中发现汽轮机本体, 调节保安系统或超速保护装置有故障苗头,需要通过单体试车进一步确认时。.2.10 汽轮机单体试车应遵循以下规则:a.汽缸排汽温度不得大于 120;b.过临界要迅速、平稳、不停留;c.转数降至设计转数 90以下,才
6、允许推入危急遮断器,重新挂阀升速;d.升速过程中,振动和轴位移不得超过危险值;e.重新升速时,应将手动同步器退回。.2.11 汽轮机单体试车注意事项:a.试验中要有专人监视,一旦有异常必须立即停车,不可强行试验;b.确认自动主汽门,调节汽门及操纵机构,打闸装置等动作正常,抽汽式和注汽多压式汽轮机的抽汽快关阀,注汽快关阀动作准确可靠;c.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转数 (脱扣转数) 为额定转数的 110113 (有的规定为 115)试验至少要作两次,两次动作转数之差应小于 1。.2.12 汽轮机起动前必须对全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认真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2.13 汽轮机启动前要充分暖管和疏水,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度。.2.14 暖管注意事项:a.暖管要分低压暖管和升压暖管两个过程;b.中压蒸汽管路的低压暖管压力应控制在 0.2-0.3Mpa,高压蒸汽管路应控制在 0.5-0.6Mpa,升温速度 5-10/min;c.运行规程通常限定低压暖管时间来保证暖管质量, (一般为 2030分钟) ,运行人员在参照这一规程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操作;d.低压暖管要达到管壁温度不小于相应压力下的饱和温度;管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