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机械部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2、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气瓶和安全装置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3、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4、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5、对机、电、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等工作,如实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台帐。6、设备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7、对已批准采购的安全技术措施设备,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8、负责现场机械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工人使用。9、对机械方面的特种作业人员及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定期检查,要求做到持证上岗。10、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及时解决。11、组织大、中、小修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12、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保部组织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13、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1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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