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1、大型设备必须逐台有专门的操作规程,采掘设备及各种重要设备如行车、井下各类开关、绞车等必须各型号有自己对应的专门操作规程。其它设备可依据类别编写通用操作规程。2、机电重大工程或异于普通操作、安全系数降低的运行操作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写安全技术措施。3、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由使用该设备的队机电技术员编写,要求在使用前一星期必须编写完毕;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机电技术员编写,必须在施工或操作三天前编写完毕。4、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和各类资料,熟悉该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并且能进行正确操作。5、编写操作规程必须按该设备操作的全过程仔细编写,从对各类司机的操作人员的
2、要求、开机前的准备、运转启动程序、操作中同时检查的项目、应立即停机的情况、 正常停机顺序、 常见故障分析处理等各方面仔细推敲,主通风机必须有反风操作,采煤机必须有冷却、喷雾水及使用油脂的规定参数等。6、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 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不准用含糊及模棱两可的文字。7、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时技术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在经过严密精确地计算后拿出可行性方案,在“三大规程”的指导下本着“安全第一、技术为主”的方针仔细编制。8、技术员在编制过程中,要征求队长、书记及有经验的工人技师的意见,编制后要经队长、审查签字后再报有关领导、单位审批。9、设备操作规程的审核程序先由安全科、机电科部门审批,最后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生效。对大型设备、采掘设备如跨年度使用,必须在每年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队组技术员进行操作规程会审,使用队技术员根据会审意见重新编制审批方能生效。10、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等部门技术负责人及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11、设备操作规程要由使用队组技术员按时贯彻,要有贯彻记录,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由队长、技术员主要负责。12、机电科、安全科要不定期检查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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