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凡在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和所属新、 改、 扩建设项目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一级:进入炉、塔、釜、烟道作业或进入含有油、气等有害介质的罐、管道作业,由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办理,由分公司(单位)安全员审核、主管领导审批。二级:1.进入污水井、阀井、水罐、管道、池、坑、暗沟、隧道、涵洞作业或进入其他封闭、半封
2、闭通风不畅设施及场所,由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办理,由分公司(单位)安全员审核、主管负责人审核,再由安全环保部审批。13 办理方法1 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人依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向审核、审批单位提出办证申请,介绍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并编制作业安全措施。2 生产单位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作业)单位确认,经分公司、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报主管部门(人)审批。3 审批好的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审核部门、审批部门各一份,由审批部门负责存档。14 作业安全要求1 安全隔绝1)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
3、应有效切断。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异端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3)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并由专人负责监管。2 清洗和置换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1)氧含量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的规定。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2%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3%(体积百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2%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体积百分数)
4、 。3 通风1)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2)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3)必要时,可采取机械强制通风。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5)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4 定时监测1)作业前 30 分钟内,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应在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2)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3)作业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4)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受限
5、空间内。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5 照明和防护措施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2)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3)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4)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5)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6)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 12V。7)使用超过安全
6、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8)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6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1)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要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2)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3)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 、消防器材和清水等响应的急救用品。7 监护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5)进入受限空间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受限空间内实施抢救。8 其它安全要求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3)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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