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安全规程1.天车工必须持正上岗,且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2.上下走梯三点支撑,点检设备时确认好防滑跌、防高空坠落。3.起车使用前,严格确认各安全设施齐全、完整、可靠,并做好提前试车工作,严禁起重设备带病作业。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5.要设专人指挥,得到信号后才能操作,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要立即停车,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动,起动前必须鸣铃示警。6.大小车临近终点时要缓慢动作,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7.检修作业时停在安全地点,并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8.严禁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运送中严禁吊物在人头上通过。9.物件起吊时,应先试吊,确认平稳再继续吊运。10.突然故障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11.天车工必须执行“十不吊”原则。1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在不安全状态下工作。附:“十不吊”内容: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吊绳和物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规程不吊天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移有活动物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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