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讲解了近年来“碰瓷”现象的常见形式和危害,强调了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文件详细列举了多种“碰瓷”行为的具体表现,如故意制造或编造被害假象、利用交通事故或被害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敲诈勒索等。该意见明确了各类“碰瓷”行为的法律定性和处罚依据,包括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等。此外,文件还规定了对共同故意实施“碰瓷”犯罪的主犯和从犯的刑事责任认定,并强调了对“碰瓷”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需加强协作,依法及时处理“碰瓷”案件,确保公正高效。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以及所有涉及“碰瓷”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该文件旨在指导这些机构和人员在处理“碰瓷”案件时,依法依规、快速准确地进行调查、批捕、起诉和审判,确保“碰瓷”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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