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1、安全职责1.1 贯彻执行国家、 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规章、 制度。1.2 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1.3 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1.4 工作中杜绝“三违”。1.5 落实“四防”工作措施。1.6 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1.7 履行落实应急预案职责。1.8 接受各级安全检查, 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2、安全标准2.1 每天召开班前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2.2 车间内各种消防器材设备、用电线路、设备完好有效,安全防护用品和各类警示标志齐全,放置合理。2.3 组织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4 组织制定、修订本车间安全
2、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2.5 落实车辆维修安全操作规程。2.6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规范使用。2.7 组织好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2.8 每月对本车间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2.9 每天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2.10 杜绝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现象。2.11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从业人员规范操作。2.12 组织并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2.13 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2.14 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并按照规范化要求
3、归档。3、安全考核3.1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记录不健全,扣 10 分。3.2 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 10 分。3.3 员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扣 10 分。3.4 不组织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组织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 20 分。3.5 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 20 分。3.6 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扣 50 分。3.7 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或制止,扣 50 分。3.8 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扣 50 分。3.9 未按规定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 50 分。3.10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 50 分。3.11 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
4、50 分。3.12 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 100分。修理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规程和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2、加强车间作业现场巡查督促,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给予制止。3、定期对所用设备、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限时、定人给予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停止生产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4、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和班组建设,严把修理质量关,防止机械事故发生。5、驾驶车间动火,消防器材,流动吸烟,废油的集中收存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6、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和向领导汇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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