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信机房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通信机房的安全管理,杜绝人为因素对通信机房造成影响,为通信设备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保证机房内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中所指通信机房包括移动通信网络机房(包括 OMC 机房) 、传输网络机房及配套设备(如:动力、空调等)机房、基站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和 ITC 机房。公司党群工会部是通信机房安全的职能管理部门,网络部是通信机房设备电气性能安全的职能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督促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公司党群工会部和网络部作为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本规定的相关工作。网络部作为全网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新设备、扩容设备的入网把关工作。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
2、改权归公司党群工会部和网络部。5.1.1 机房设备管理机房内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放置,并有明确设备标识。未经网络部和网络维护中心允许,任何部门不可以放置任何设备于机房内。任何设备与现网设备进行联调前,须由省公司网络部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设备入网管理规定 ,颁发设备入网许可证。设备的维护必须由专人负责,他人不可随意操作;设备需要停机检查时,须经网络部批准和网络维护中心后,方可进行;关闭通信设备时,须经网络部和网络维护中心同意。入网设备必须接入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新设备、扩容设备必须接入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后方能割接。5.1.2 机房环境管理机房(基站机房除外)应建立防尘缓冲带,备有工作服和工作鞋(由网络
3、维护中心综合室负责) 。所有人员进机房操作时应穿工作鞋。机房应防尘,窗户必须全密封、遮光。环境要整洁、设施摆放整齐。机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风。机房应有良好防静电措施。机房照明设施工作正常,机房照明与设备用电分开。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机房应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基站室外设备(如微蜂窝、直放站、变压器、铁塔、天馈线系统等)要装有资产牌和警示牌。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网络维护中心应根据各专业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专人。5.1.3 机房设备维护管理机房内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各项工作,严禁饮食、睡觉、闲谈。各
4、种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不准带入机房。存放运输各种计费带、光盘、后备带、软盘等应有防磁屏蔽及保护设施。机房维护终端不可安装各种与设备维护无关的应用程序,不可使用外来磁盘进行数据拷贝。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病毒措施,定期进行检查。机房内各种图纸、文件、工具、仪表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带出机房,使用后归还原处。因公司机房大部分为无人值守机房,所以必须安装环境监视告警装置,告警装置要与监控中心相连,网络维护中心应有专人负责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监测应实行 24 小时值班,使发生火警、湿度、温度、烟雾、门铃、电源、空调等告警信号时及时处理。网络维护中心定期派人对机房及设施进行巡视检查
5、。在狂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前后应加强巡视检查,以确保通信机房内外环境的良好与安全。抢修车辆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确保抢修需要。5.1.4 机房安全管理党群工会部负责审核机房的出入人员的资格,管理“机房出入证”。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需申请“机房出入证”,一人一证,原则上需由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陪同,相关部门须对外单位人员在通信机房的行为负全责。代维公司办理的机房出入证有效期最长不可超过三个月。其代维人员若因故离职,代维公司必须将有关证件(代维资格证、机房出入证等)交还发证部门,并每月通报代维人员变动情况,所有代维公司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网络维护中心各专业室应对所管理的代维人员进
6、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机房(包括网络维护中心办公场地)及基站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物品。维护人员应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机房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学习,网络部、党群工会部、网络维护中心共同组织进行防火救火操作演习,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应按公司制定的灭火流程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网络维护中心各专业室应制定发生火灾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流程,各专业室应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在发生火灾和紧急情况下不发生混乱。机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合适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具。各种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具应按规定定点放置,随时保持有效,加强对消防设备代维公司的管理,机房走线孔洞必须用防火泥进行封堵、过期的灭火装置及时更换。机房值班保安人员和维护人员应掌握灭火常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各类机房应有可靠避雷装置, 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 地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和整改。在维护、测试、磁带更换、光盘更换、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 应采取预防措施, 防止造成工伤和通信事故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