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1)按照“党政同责”的工作原则,对设备管理部的安全工作与部长负同等责任,并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做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设备管理部所分管工作范围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3)参与研究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带领部门党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
2、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和违章守纪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5)经常深入现场、专业、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制止处理违章违纪行为,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安排处理; 。(6)按规定参加或组织事故、障碍调查,分析研究事故、障碍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及时提出事故措施分析报告;(7)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及本单位有关“三讲一落实”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对专业、班组“三讲一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8)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 ,监督环保达标排放。(9)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年度安全及技能培训计划,监督安全及技能培训工作按计划进行,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10)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提高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11)按规定组织和开展装置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查处工作;(12)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帮助、指导班组安全工作;(13)按规定落实外委人员的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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