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8.55KB ,
资源ID:12688     下载积分:1.88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1268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docx)为本站会员(人民至上)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docx

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18 年 10 月 27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18 年 10 月 26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设置 第三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编制 第四章 消防救援衔的首次授予 第五章 消防救援衔的晋级 第六章 消防救援衔的保留、降级和取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

2、、专业化、职业化 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 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 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第三条 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 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 级的称号和标志, 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第四条 消防救援衔高的人员对消防救援衔低的人员, 消防救援衔高 的为上级。 消防救援衔高的人员在职务上隶属于消防救援衔低的

3、人员 时,担任领导职务或者领导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五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主管消防救援衔工作。 第二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设置 第六条 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 设置。 第七条 管理指挥人员消防救援衔设下列三等十一级: (一)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 (二) 指挥长: 高级指挥长、 一级指挥长、 二级指挥长、 三级指挥长; (三) 指挥员: 一级指挥员、 二级指挥员、 三级指挥员、 四级指挥员。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消防救援衔设下列二等八级, 在消防救援衔前 冠以“专业技术”: (一) 指挥长: 高级指挥长、 一级指挥长、 二级指挥长、 三级指挥长; (二) 指挥员

4、: 一级指挥员、 二级指挥员、 三级指挥员、 四级指挥员。 第九条 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下列三等八级: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第三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编制 第十条 管理指挥人员按照下列职务等级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正职:总监; (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森林消防队 伍领导指挥机构正职:副总监; (三)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森林消防队 伍领导指挥机构副职:助理总监;

5、 (四)总队级正职:高级指挥长; (五)总队级副职:一级指挥长; (六)支队级正职:二级指挥长; (七)支队级副职:三级指挥长; (八)大队级正职:一级指挥员; (九)大队级副职:二级指挥员; (十)站(中队)级正职:三级指挥员; (十一)站(中队)级副职:四级指挥员。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下列职务等级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指挥长至三级指挥长;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指挥长至二级指挥员;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指挥长至四级指挥员。 第十二条 消防员按照下列工作年限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工作满二十四年的:一级消防长;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6、 (二)工作满二十年的:二级消防长; (三)工作满十六年的:三级消防长; (四)工作满十二年的:一级消防士; (五)工作满八年的:二级消防士; (六)工作满五年的:三级消防士; (七)工作满二年的:四级消防士; (八)工作二年以下的:预备消防士。 第四章 消防救援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三条 授予消防救援衔,以消防救援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 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四条 初任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下列规定首次授 予消防救援衔: (一)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录,取得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 授予四级指挥员消防救援衔;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授予三级指挥 员消防救援衔; 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授予一级指挥员消防救援衔; (二)从消防员选拔任命为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按照所 任命的职务等级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三)从国家机关或者其他救援队伍调入的,或者从符合条件的社会 人员中招录的,按照所任命的职务等级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第十五条 初任消防员,按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消防救援衔: (一)从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毕业生中招录的,授 予预备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