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五同时”规定及公司要求组织分厂(车间)生产活动,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选配安全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专(兼)职安全员,保证安全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并支持其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分厂的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存在问题,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
2、各条线定期开展安全工作会议。5、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本单位不能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各条线、 班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所查的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和落实。6、建立与员工有效的双向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与职工就分厂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沟通,提出及询问安全注意事项,以提高职工自身安全意识。7、合理安排劳动组合,不得指派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的人员独立上岗作业,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更换特种作业人员。8、在组织检修生产设备的同时,检修安全设施;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坚决制止冒险作业。加大对检修作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专人监护,规范检修作业流程。9、完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有计划、组织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及储备;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及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报监控系统。10、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组织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对事故的处理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召开分析会,及时整改隐患,实行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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