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讲解了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而制定的相关规定。该条例详细描述了有毒物品分类、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工会组织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和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等内容。具体包括: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用人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尽可能使用无毒或低毒物品;用人单位需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会组织应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维护劳动者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监督用人单位遵守相关规定;作业场所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和警示标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和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适用于所有涉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那些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企业和单位。这些企业包括化工、制药、电子、冶金等行业中的生产制造企业,以及涉及有毒物品存储、运输、使用的各类单位。该条例旨在通过规范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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