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人员岗位安全职责1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2 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3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4 生产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5 作业前检查作业场所,按安全措施的要求完善安全设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作业过程中坚持文明生产,下班前及时清理现场。6 生产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7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8 对无安全生产措施、或未参加安全交底、或安全设施不完善、或指挥性违章,应拒绝生产,并可越级上告。9 尊重和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服从安监人员的监督与指导。10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尽快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11 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生产,发现他人违章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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