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烧焊作业安全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责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井下烧焊作业管理规定 ,要求如下:一、允许烧焊范围1.主斜井、副斜井、运输大巷、采区轨道上山。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严禁烧焊。二、烧焊措施的编制烧焊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编制。烧焊措施的内容:应包括烧焊地点、烧焊项目、烧焊时间、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人、施工负责人、烧焊工、施工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三、烧焊一般规定1烧焊是指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焊接、使用喷灯作热缩电缆头等作业的一种或几种。2烧焊工应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3
2、电焊机绝缘必须良好。电焊机的电源线应使用良好的橡胶绝缘线,电源线的长度应尽量短。如因生产急需确需采用较长的电源线时,应离地面2.5 米以上布设。4禁止将氧气瓶和可燃气体放在一起。氧气瓶应离明火 10 米以上。5禁止在离乙炔瓶 10 米以内进行明火作业, 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6氧气瓶、乙炔瓶不用及运输时应拧紧瓶帽,检查瓶口不得漏气,运输时必须分车放置,单独运输,并应有可靠的防撞、防震措施。7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相距 5 米以上,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混用。8烧焊前必须将烧焊地点 20 米范围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
3、个灭火器。9现场应有与该地点作业内容相符的烧焊安全技术措施。10氧气、乙炔瓶应放置在进风侧,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11烧焊后清理现场,用水喷洒消灭火种,并有施工负责人或由其指明一人在现场监护 2 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12烧焊施工作业完工后,应联系当班及时升井,严禁井下存放氧气、乙炔瓶。13在高处烧焊作业,烧焊工及施工人员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的引绳系在合适的地点生根牢固。气瓶、电源线、胶管应妥善固定。烧焊过程中,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14特殊措施:(1)检查烧焊地点 20 米范围内顶板及两帮支护是否安全可靠,并清理干净易
4、燃物品,确实无法清理的应采取防燃烧措施。(2)烧焊地点 20 米范围内进行冲尘,严禁煤尘堆积。(3)烧焊前瓦检员检测烧焊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应小于 0.5,并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内物瓦斯积存,瓦斯浓度超过 0.5时严禁烧焊。(4)对烧焊设备及相关设备停电挂牌。(5)烧焊过程中,瓦检员随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立即停止烧焊,消灭火种。(6)烧焊过程中,禁止任何人接触电焊机。需要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掉电源。(7)烧焊过程中有施工负责人或由其安排专人监视火花,采取措施防止引燃胶带或其他易燃物。四、烧焊措施的审批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应提前编制,并报分管业务部室及通风区、调度室、安监处、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烧焊措施审批后,报调度室、通风区、安监处各一份,烧焊现场留有一份,以备检查。五、烧焊措施的落实1烧焊工作,应提前一个班通知调度室、通风区、安监处以便于工作安排协调。2现场施工中瓦检员负责烧焊前、烧焊过程中的瓦斯检查,烧焊工作结束后在烧焊审批书上签字。3现场施工中安监员负责监督检查烧焊前、烧焊过程中及烧焊结束后各项烧焊措施的落实情况,烧焊工作结束后在烧焊审批书上签字。4施工负责人负责烧焊措施在现场的落实。5现场施工中瓦检员、安监员不在现场严禁烧焊。6其它特殊地点严禁烧焊。7现场施工必须由队领导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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