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科长安全职责1.生产方面:第一条 组织生产必须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对生产组织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对由于生产组织安排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第二条 组织厂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和评审工作。第三条 负责划分科内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并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第四条 负责生产送料等安全协议的审核、对外来单位进行安全告知。第五条 组织开展生产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专项检查。第六条 负责危险介质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核工作。第七条 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前,参与试生产方案的制定,下
2、达投产指令。第八条 发生事故后,组织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2.安全、环保方面:第一条 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指导协调安全(环保)环境的统一治理和管理,对公司安全(环保)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第二条 负责召开公司安全(环保)例会,提出工作具体要求。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保)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落实执行情况。第三条 负责组织火灾、自然灾害、重大生产安全(环保)事故等应急预案的演练,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与评价。第四条 组织做好级各类人员(包括劳务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第五条 组织各类生产、安全、火灾、环境和职业病
3、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条 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和主体设备大中修工程安全(环保)设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消防设施“三同时”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安全(环保)协议、措施执行等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 负责组织安措费、劳动防护费、防暑降温费、消防费、防寒防汛等费用的计划管理和发放。第八条 负责对各单位月安全(环保)管理绩效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领导批准。第九条 负责危险介质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第十条 总结报告年度、月安全(环保)工作情况,负责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绩效的综合评价与考核工作。第十一条 负责每月内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每季度对个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交主管厂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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