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检员安全规范(1)点检员安全规范适用于炼铁作业区点检作业区全体人员。(2)点作业区机械、电气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总则部分及与其作业相关的设备系统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点检作业时,各工种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规程。(3)点检员必须熟知所负责点检区域的危险所在,进入煤气危险区,进行多层同时作业以及到其它危险区域检查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做好互保,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检查 作业。(4)点检员向设备维护人员交待作业项目的同时要交待作业环境的危险所在,做好安全交底。(5)对吊车等专用设备以及某一系统的转动设备进行检查、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若两处以上(含两处)同时进行作业时,没有取得操作牌的人员必须在系统主控部位设专人负责监控,防止一部分完工后单独试车伤害其它部位尚未完工人员。(6)对点检区域内的设备缺陷、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备案并建立设备安全隐患劣化倾向档案,加强点检,实行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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