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讲解了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该办法涵盖了网络交易经营者的基本行为准则,包括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办法还强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的原则,即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此外,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经营者的定义,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其他通过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网络交易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确保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各类网络交易经营者,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其他通过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该办法还特别适用于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该办法对网络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网络交易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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