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二、电焊使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三、焊接现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备有消防器材,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内作业,需到工程室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五、在工作前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六、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 12V 安全电压。禁止在有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七、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
2、和液体的工作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如敞开口、打开盖)方可进行作业。八、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稳固的物品上进行,地面应有人监护。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作业,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十、在狭小或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十一、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使之不会对附近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十二、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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