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题钢起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题钢第一部分:操作规程第一部分:操作规程一、行车、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行车、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1、行车、吊车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核不能单独操作。2、开车前应严格履行安全确认制度,并解除防风装置和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防护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存在控制器失灵或防护安全装置缺失现象,或行车轨道上有人或有物件,严禁运行。3、操作时应集中思想,操作工必须听从专职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应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信号都应采取紧急停车动作。4、操作工必须得到专职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行车操作,行车在起动前应
2、先鸣铃发号。5、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I”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转回“0”档,不许用湿手和身体其它部位转动控制器。6、行车吊物当接近卷物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相邻行车相遇时,要速度缓慢,严禁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不准用行车推行行车。7、行车工、吊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查处,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吊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严禁吊物件从人头上越过,吊物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吊离地面,但不得过高。9、两台行车同吊一物
3、件时,应听从指挥,步调一致,运行时,两台行车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碰撞。10、检修行车时应停靠在指定地点,切断电源,配备防风缆绳的应系好防风缆绳,没有防风缆绳的要做好防滑动措施,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合理设置好警戒区域,并挂好“禁止通行”的警告标志。11、重吨位物件吊运时,应先试吊稍离地面,确认吊物平衡,制动良好,然后升高或转向运行,大于主机额定功率载荷的 50%时,要逐个机构开动,不准同时操作几只操作手柄(按钮) 。12、行车、吊车运行时,严禁有人在梁上进行检修或调整机件。13、行车、吊车在运行时突然发生断电或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砂压力钩,不准
4、离开驾驶室。14、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的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并鸣警铃,向无人、无机械的安全处降落。15、中途休息吃饭或遇有暴风雨、风力六级以下时,应立即采取防风措施,切断电源。16、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17、行车工作完毕,应将行车停放在规定的位置上,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的两端。控制手柄均放在“0”位,切断电源,锁好驾驶室门、窗。18、严禁违章吊运。19、运行中发现机械电器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20、行车驾驶室、机械室内应合理配置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合适的灭火机,操作人员应每日对相关区域的灭火机数量及灭火机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遇有灭火机损坏或有空瓶现象,操作人员应及时
5、与安全环保部消防员联系进行更换。21、行车、吊车工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原则,即:(1) 、人站在起吊物件上(大合拢分段除外)或站在钢丝绳环绕半径范围内的不吊(2) 、不规范使用钢板钩或错误使用钢板钩的不吊(3) 、预制、合拢和重大特殊分段未审批、确认的不吊(4) 、非指挥工指挥的不吊(5)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6) 、歪拉、斜拉吊物不吊(7) 、重物从人头上越过不吊(8) 、工件埋在地下,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9) 、工件捆绑、紧固不牢不吊(10) 、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衬垫不吊(11) 、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22、行车工的三条
6、禁令,即:(1) 、严禁非操作工擅自开车;(2) 、严禁运行工作前不响警铃;(3) 、严禁吊物件从人头、设备上走过。23、每天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安全确认制手续履行齐全,上班次与下班次作业需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在上班中途卫生、吃饭、午休和下班都应开到指定地点切断电源,锁好门窗,落实好防风措施后方可下班。二、行(吊)车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行(吊)车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1、上班应穿好工作服,载好安全帽,登高作业系好保险带,并认真履行安全确认制度。2、工作前应检查吊钩、吊夹、钢丝绳等起重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轨道上是否有异物,行车防风措施是否已撤除。3、根据物体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安全搬运方法,在吊物移运时,保持重心平稳。4、工作过程中严禁存在串岗、脱岗行为,严禁指派非专业指挥人员代替指挥工作。5、起吊物体前应进行 500mm 高度的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6、指挥吊运时应跟踪吊运物体,现场指挥情况不明,严禁起吊,在物料吊运时,吊物可能坠落区域周围 5 米范围内严禁站人。7、在指挥吊物过程中,如遇突发性大风天气,指挥人员应指挥行车将吊物吊至就近的安全区域,并负责做好行车的抗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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